严厉打击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腐败和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腐败和违法犯罪行为。为强化警示震慑,现将五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开封市中医院原党委书记周广辉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问题。2020年至2023年,周广辉利用担任市中医院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接、招标代理、医疗设备采购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周广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3月,周广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杞县县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倪凯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问题。2017年至2020年,倪凯利用担任顺河回族区副区长,通许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接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倪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2月,倪凯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
三、兰考县中医院原党总支书记蔡乃宇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问题。2016年至2023年,蔡乃宇利用担任兰考县中医院院长、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安排其亲属承接医院餐厅扩建、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等工程项目。在采购医疗设备过程中,违规接受请托,提前商定设备参数信息,帮助特定公司中标,非法收受财物。蔡乃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7月,蔡乃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四、禹王台区住建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志刚违规为招标代理公司提供帮助问题。2019年至2022年,刘志刚利用担任禹王台区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赵某某承接禹王台区多个项目的招标代理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2025年3月,刘志刚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
五、翟某某等人借用企业资质、串通投标案。2018年4月,建筑施工承包商翟某某,为中标郑开某延长线征地范围内渣土清运服务项目,联系三家公司共同参与投标,投标保证金均由翟某某支付,并承诺与中标公司签订挂靠协议缴纳管理费,向未中标的公司支付陪标费,后其中一家公司中标。2023年12月,翟某某等3人犯串通投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五起案例,有的是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或亲属在工程项目承接方面提供帮助;有的是行政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滥用职权,在项目招标代理过程中违规操作,牟取私利;有的是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主体借用企业资质、串通投标等。种种行为,严重背离了公平公正原则,破坏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损害了公共利益。
严厉打击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腐败和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是净化发展环境、维护公平正义、预防惩治腐败的有力举措。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牢主体责任,自觉提升站位,主动担责履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各级行政监督部门要切实发挥好“抓系统、管行业”作用,聚焦日常监管不到位、执法处罚不严格等突出问题,提升监管能力、改进监管方式、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全面提升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治理水平。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拓宽线索渠道,聚焦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内外勾结、设租寻租、规避程序、利益输送等作风和腐败顽瘴痼疾,严肃查处腐败和违法犯罪问题,形成强有力震慑,营造优质高效、规范公平、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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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清风开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