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2 14:53 娄底新闻网
尊敬的电力客户: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
经过供电公司系统排查和现场确认,“泉塘制沙场”等112用户已连续六个月未用电,且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为保障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和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我公司拟对以上用户采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处理的措施(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22日,共计30天。请于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营业厅办理销户及退费或复电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公司将视为用户同意销户处理,并依法依规予以销户。如有异议,请及时拨打娄底市政府热线电力分中心0738—8512345咨询。
特此公告。
国网娄底娄星区供电支公司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