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谭鑫 张男 分别系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助教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强调:“希望云南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再次强调:“希望云南努力在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上不断取得新进展”。2025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指出,云南生态地位重要,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筑牢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为云南探索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之路指明了方向。云南广大干部群众牢记嘱托,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扣“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定位,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不断推进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
提高站位,扛牢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指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决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只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就一定能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指明了云南既有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也有交出高质量生态文明建设答卷的优势,关键在于我们要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要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要驰而不息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云南各级党委、政府要常态学习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高质量编制整改方案,以过硬的立场、品质、能力、意志扎实推进问题的整改,集中解决了一批重点群众举报件,办结了多件群众举报件,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满意度达到约94%,我省连续8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牢记嘱托,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注的洱海、滇池、高黎贡山等重点区域狠抓落实。狠抓洱海保护治理,进一步聚焦截污治污、水生态修复、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制定实施洱海水质改善提升措施,主要入湖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100%,洱海水质持续保持优良。狠抓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治,进一步健全滇池保护长效机制,修订实施《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生态保护核心区面积较原一级保护区增加24.31平方千米,实现“湖进城退”的转变。狠抓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保护,建成云南省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与生态安全重点实验室,启动生态安全预警监测体系试点建设,高黎贡山森林生态系统监测站被选为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
真抓实干,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首先,污染防治攻坚取得新成效。一是健全完善6项工作机制,推动污染防治攻坚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二是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取得优秀等次,排名从2022年的全国第23位跃升为2023年的第三位。三是2024年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9.1%,保持全国前列。四是2024年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93.6%、劣V类水体比例为1%,六大水系出境跨界断面水质100%达标,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五是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全面加强,从严落实“三治一改善”治湖举措,加强“一湖一策”保护治理,推动重点高原湖泊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六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明显。坚持资源化利用为主,多措并举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由2020年的27%大幅提升至2024年的57%。其次,绿色发展质效全面提升。一是科学划定并启用“三区三线”,确立全省“五区四带、三屏两带六廊多点、一圈一群两翼一带”总体空间格局,构建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二是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成为全球首个茶主题世界文化遗产。三是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统筹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绿色能源跃升成为全省第一大支柱产业。四是出台新举措。出台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划定1178个管控单元,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再者,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一是成功举办COP15会议和城市生物多样性国际论坛等,收获“昆明宣言”“昆蒙框架”重大成果,云南亚洲象“北上南归”事件引发全世界围观。二是率先更新发布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举办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云南主场活动,向世界充分展示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成就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三是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各类自然保护地333处,高黎贡山成为全国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典范。四是建成亚洲第一、世界第二的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五是全面实施绿美云南三年行动,6个城市、235个乡村荣获“国家森林城市”“国家森林乡村”称号。最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突破。一是构建起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四梁八柱”,完成《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制定全面推进美丽云南建设的实施意见,累计完成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事项170余项。二是完成九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积极推进4个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建设。累计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个、“两山”实践创新基地9个。三是出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对州(市)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和省级环保督察,全面压实责任。四是科技支撑创新发展。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与清华大学建立绿色流域和高质量发展创新协同生态环境科技合作机制。五是法规标准建设持续推进。制定《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有效推进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