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北京4月9日电 记者李春剑从市场监管总局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国已累计发布食品安全标准1660项,涵盖日常消费的340余种食品类别。标准通过原料污染物管控、加工过程风险控制、产品合规检验、特殊人群重点保障,实现对全人群、全品类、全环节的风险管控,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提供依据和支撑。
国务院食安办副主任、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介绍,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但一些食品安全事件仍暴露出协同机制不健全、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存在缝隙漏洞等问题。基于此,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进一步理清各部门食品安全责任,着力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是食品生产经营的基本遵循,也是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会上,国家卫健委食品司副司长田建新表示,国家卫健委围绕强化全链条监管,不断构建“最严谨的标准”体系,力争让食品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运输销售、饮食消费等各环节都有标准可依,包括: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农药(兽药)最大残留量等通用标准,食品生产加工、餐饮制作、畜禽屠宰加工等生产过程的操作卫生规范类标准,与食品接触的食品用消毒剂、容器、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类标准,对污染物的限量等进行配套检测的检验方法类标准等。为促进标准全面、高效执行,下一步,国家卫健委将联合监管部门,以线上加线下培训、现场指导、跟踪评价等形式,强化对食品企业和一线监管人员的标准解读及应用指导,切实提升各方对标准的完整理解和全面执行,确保将标准的要求落到实处。
《光明日报》(2025年04月10日 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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