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陈雪薇)5月16日,青海省司法厅召开厅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中央第一指导组与省委主要领导批示、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会议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警要以违纪违法反面典型为镜鉴,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切实将看在眼里的教训转化为刻在心里的警醒。
会议要求,要以案为鉴,清醒认识到“德之溃堤”的后果、“纪之松弛”的危害、“法之漠视”的代价、“责之虚化”的危机,树牢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确保每一步都走得正、走得稳。要以案促学,在真学真信中锤炼政治品格,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以案促查,时刻保持政治的警觉和清醒的头脑,做令行禁止的“规矩人”。要以案促改,坚决破除“特殊论”“补偿心理”错误思想,做履职尽责的“踏实人”。要以严促治,把管党治党摆在首位来抓,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常态长效纠治“四风”,健全完善制度保障,营造风清气正、忠诚担当、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编辑:杨琳玥